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,為社會培養德才兼備、品學兼優的復合型人才,同時進一步發揚我校優良學風、校風,特設立存志中學獎學金,具體實施細則如下:
一、獎學金設置及獎金
每學年度發放一次,于學年結業式或新學年開學式上宣布獲獎名單。凡獲獎者,頒發獲獎證書及獎學金。
二、獎學金級別與金額
一等獎:200元;
二等獎:150元;
三等獎:100元;
四等獎:50元;
特等獎另訂。
三、獎學對象及等級設定:
本校在讀品學兼優,積極進取,學有所長的學生。具體條件:
1、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黨的基本路線,自覺遵守國家法律,模范執行校紀、校規。
2、凡本校在校學生,堅持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展,品德良好、體鍛達標、考試合格、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均在每學年結束前提出申請。
u 獲市、區優秀學生干部、三好學生及相應榮譽稱號者。
1)市級優干、三好一等獎。
2)區級優干、三好二等獎。
3)校級優干、三好四等獎。
u 在參加教育部門或其他行政部門組織或批準的:
國際或全國、市級、區級競賽獲獎者,依據不同情況授予獎項。
1)市一等獎按一等,市二等獎按二等,市三等獎按三等;
2)區一等獎按二等,區二等獎按三等,區三等獎按四等。
u 一學年中,期中期末四次考試平均成績優異,名列年級前茅者:
1)年級第一名——一等獎;
2)年級第二、三名——二等獎;
3)年級第四、五名——三等獎。
4)成績顯著上升者鼓勵獎。
四、實施步驟:
1、本校在讀的學生凡符合獎學金條件者,均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申請表。
2、在學生本人的申請表交給班主任后,經過班級和年級組逐一初步認可后交校評審小組。經過校審小組廣泛聽取意見,嚴格審定,確認符合獎學金條件,上報校行政會議討論評定。
3、每學年評審一次。每學年在規定時間內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。
五、附則:
1、獎學金評審權歸校評審小組。評審小組名單另行公布。
2、各類各級獎就高不就低,不重復計獎。